学校2021年出台《西南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》,鼓励教职工将职务科技成果进行转移转化。
1.学校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金,用于支持有前景的科技成果的前期培育。
2.学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采用先转化后奖励的激励方式,科技成果转让、许可类转化项目,转化净收益的 90%奖励科技人员、2%为二级单位净收益管理费、5%奖励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管理人员或机构。
3.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类项目,学校所占作价投资的股权比例不低于 20%,由资产公司代表学校持有,其余部分奖励给成果完成人;学校所占作价投资的股权所获得收益原则上35%分配给二级单位,15%分配给做出重大贡献的管理人员或机构,50%由学校统筹使用;奖励科技人员的部分,由项目主持人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,其中在研究开发或成果转化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,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科技人员总额的 50%。
4.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不纳入学校绩效工资,个人奖励可分月发放,也可一次性发放,奖励和持股部分个人所得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5.学校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职称评审、年度绩效工作量计算、聘期考核等方面均有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