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 首页栏目 > 办事指南 > 项目管理 > 正文
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网上申报流程
发布时间:2018-06-13 09:21:00   作者:科技处   审核: 编辑:科技处   浏览次数:


一、限项查询

凡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课题的人员,需进行在研项目查重,请致电科技发展办公室(023-68250752),提供被查询者的姓名、身份证号,科技发展办项目主管通过“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(http://service.most.gov.cn/)”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情况,避免重复申报。(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需计入在限项内)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二、项目创建

1.未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开通账号的申请人,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得账号:

  方式一: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,扫描注册,并通知项目主管审核;

  方式二:向科发办提供一下信息以便开通账号: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职务、手机、固定电话、邮箱和证件类型及号码;登录名和密码由科发办按规则统一创建。

2.已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开通账号的,申报者需向科发办提供一下信息:申请专项名称、项目名称和申请人姓名。

三、项目预申报

1.项目预申报书网上填写

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在线填写,具体填写要求参见根据相关专项指南。填写完后,认真核对检查,确认无误后,在网上申报截止日前三个工作日,提交单位管理员并及时联系告知。其中,推荐单位填写重庆市科学技术局或教育部,项目联系人和财务负责人相关信息请咨询科发办后进行填写。

预申报所需的联合申报协议,在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“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协议模板(供参考)”,填写完整后提交项目主管审核后,进入学校办事大厅完成合同报备,按流程审核完成后盖校印。

2.纸质版打印

提交专业机构后,下载并根据指南要求的份数打印纸质版,然后,填写用印申请表,经二级单位签字盖章后到科技处签字盖章,再到学校行署楼加盖公章,之后交至科技处统一寄送或项目负责人自行寄送。

四、正式申报

预申报形式审查和网络评审通过后,根据通知,在网上填报正式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,并在截止日期三个工作日前进行网上提交并下载申报书。然后,根据指南要求的份数打印纸质版,填写用印申请表,经二级单位签字盖章后到科技处签字盖章,再到学校行署楼加盖公章,之后交至科技处统一寄送或项目负责人自行寄送。

五、视频答辩

正式申报书形式审查通过后,相关专业机构会通知项目负责人具体答辩时间、地点和要求。

收到通知的项目负责人及时告知科发办项目主管,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预答辩,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PPT后按时参加答辩,并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视频答辩地点(一般情况下在市科技局301会议室)。


Copyright © 2021 西南大学科学技术处 版权所有

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或火狐浏览器、谷歌浏览器,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
渝ICP备05006217号
地址: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    联系电话/传真:023-68251230    邮编:400715


扫码关注「科技西大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