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
一、管理文件
农业部关于印发《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》的通知-农科教发〔2017〕11号.doc
二、年度报告
专业性(区域性)重点实验室、科学观测实验站向综合性重点实验室提交年度报告。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向农业部提交年度报告及本学科群工作总结。
三、评估细则(指标)
农业部“十三五“重点实验室评估细则(定稿)20200902.docx